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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夜
200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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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迷迷茫茫的午睡中被震动唤醒,一个号码说,我在百花胡同里见到了一位做绣花鞋的老人。
咪着惺忪睡眼面对尘雾发了会呆,起身扑了扑冷水。
与她在一起的准备工作做了一年零八个月,在“偶然”亲历了她的喜怒哀乐后,她向我要一样东西,美其名曰:名分。她告诉我,有了名分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在她楼下等候她,而她可以慢条斯理的梳妆打扮却心安理得;有了名分我可以在逛街时骄傲的提着她的大包小包;有了名分我可以不再怕圣诞节情人节中秋节甚至六一儿童节不知送谁礼物了。
我吓了一跳,盘算良久觉得得不偿失。于是我开始找很多理由来反对,我对她说我喜欢安静你太闹腾,我喜欢朴素你太时尚,我喜欢中文你喜欢英语,我喜欢民乐你喜欢摇滚,怎么可能般配。
她骨碌碌转转眼珠,说我就是喜欢你这些。
我挠挠脑袋,说:我太胖——
跟我一起你就会瘦的。她眨巴眨巴眼睛。
那——好吧。我只好放弃抵抗。
那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的本分就是为我服务。她笑逐颜开的说。
好吧,不过不能违反道德良心,不能扰乱国计民生。我不甘心的嘟囔。
嗯,那挽着我吧。
什么?我脑门上有问号在跳。
挽着我啊。她的笑让人想起面对唐僧肉的蜘蛛精。
——我已经有些变瘦的感觉了。
我的大学本是闲适而散漫,体验着窒息阴霾与爽朗晴明并存的光阴,在慵懒的校园生活中醉生梦死。不曾想过有一天,我也会不愿只成为别人生命中的过客,担心被人从记忆里抹去。
逐渐习惯了身边有一个人吵吵闹闹,睡前的短信轰炸,分享一份美食、一只耳机。我形容她是一只喋喋不休的兔子,跟我一起时永远都在津津乐道她的所谓奇闻轶事,然后嗟叹原来八卦如此简单。
兴起的时候我会捉弄她。课间她趴在桌上呼呼大睡时便倒200 ml水过去,然后等她醒来面对唇边、地上汪洋恣肆的“口水”发呆,偷偷观察周围并无观众后便麻利的擦掉。我在旁边故作不见,心里却已经笑的天翻地覆。
她贪吃,总贪婪的把一包彩虹糖倒入嘴中,然后被酸的鼓着腮帮不断跳脚,却不舍得吐。她保留了学龄前儿童的爱好,看见一件心爱的东西总是咽着口水挪不动步子,直到揽到怀里脸上才一片阳光灿烂。谁说过的,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大概前生的父亲这一生做了情人罢,她有严重的恋父情结,让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是与女儿相依为命的父亲。
这个麻烦的丫头。
她向往北京生活,对于泛儿们的做为顶礼膜拜。尽管我对于那个甚嚣尘上的混杂文化圈有着本能的抵触,还是潜移默化接受了她不少的洗脑教育,并且身体力行,在还没弄明白跳房子跟自杀有什么区别的时候就深深的爱上田园,令她追悔莫及。
为了报复我,她开始在我耳边唱一首叫北京一夜的歌。一个唱惯流行乐的女生尖着嗓子学老旦,对听众来说那是一种何等残酷的体验。更过分的是,她竟然无数次的要求我这样一个堂皇的男儿为她伴唱。我决心不助长她的气焰,又不愿听到唠叨,便用炸鸡腿堵她的嘴,久了就把她苗条的身材吃得虎背熊腰。她从纯情男生的梦中情人走向欧巴桑,我有莫大的功劳。
在多次面对镜中惨不忍睹的自己痛心疾首后,她终于做了让步,不再坚持合唱。只是跟我约定,去北京,一起到百花胡同深处寻那个缝着绣花鞋的老妇人。
恋爱总会伴随承诺,但是并不需要苛求兑现。就像晨光照耀的紫竹林中从狭长叶尖滴下的一颗露珠,只要晶莹剔透就够了,它滴向哪儿是另外一个故事,与此无关。
多了重幻想。幻想有一日我们结伴穿梭在北京的胡同里巷。拐角之处,一个面容祥和的老迈妇人悄坐屋前,浑浊的双眼中映出两个嬉闹的身影。
10路车是属于我和她的座驾。每周总有两个下午,我们在10路车上寻个座位,驶向她的购物天堂。而这时她就会强迫我听王菲的歌,听一些不知名语种的音乐。就在我昏昏欲睡时到了目的地,开始一次购物梦魇。
女孩子在逛街时似乎有无穷无尽的能量,不厌其烦的试衣和唇枪舌剑的议价让整个过程变得漫长而枯燥。后来我学了聪明,花言巧语敦促她尽快下决心买完东西。可是我明显低估了她的智商,迷汤往往无效且招致恶果——我不那么由衷的称赞化做她淘金的不竭动力。
离去时的土耳其烤肉是这种行程中唯一的亮色。
我不理解她为何能对生活保持蓬勃的热情,我形容她是一条知足的小狗,一个毛团一个圆球都可以津津有味的玩弄上一个下午。而我却是暮气沉沉的人,对于身边的嘈杂永远都只做局外人。对于我的消沉无为她痛心疾首,并谆谆教导:对于不可改变的事实,装出习惯它的样子,你会发现有一天真的习惯它了。大部分时候我的回应就是捏捏她的脸蛋,做嗤之以鼻状。
有时也会想起,也许热爱生活真的可以由假入真。
我期待回程,但这时车上人总是很多,在惊涛骇浪中随摩肩接踵的人群被抛来抛去,她在我圈成的小空间内作可怜巴巴状。到站时连拜拜都顾不得说,迫不及待的奔回宿舍去。晚上再见她时,就已换上新衣,在校园小路上活蹦乱跳。
羞不羞?这个臭美的女人。
起初我以为她是恋人,后来她在我眼中的年纪越来越小,变成了贪玩耍赖的孩子,衣食住行都需要我过问把关。这成了现在的后遗症——没有人呵护我会不习惯。我明白只是一种基于她顽心的错觉,她实实在在是个有主见的女孩子。对于生存,她有着深切的危机意识和追求理想的坚定信念。
大三下半期,人人都纷纷开始设计去向,对未来谈虎色变。我们过上了图书馆——宿舍——食堂的简单生活,清晨第一件事就是奔赴图书馆,在人满为患之前抢占一席之地。埋头苦读到夜色阑珊,做一路的知识问答到宿舍前,拥抱,告别。
一年平凡和刻苦的纯粹时光很快过去,间或有些小小的吵嚷转眼就烟消云散。
春花烂漫,各奔前途的日子迫近时,我就坐在操场大看台上一遍又一遍的猜测种种前途。想我与她在新校园中延续朝暮相伴的生活;想我与她历经磨难,终有归宿;想她的笑靥会越行越远。耳边时时飘起那段绵长苍凉的京韵,沧海再难为水。
依恋一样事物的时候才对永恒产生强烈的渴望。难以想象少了她的行程会如何乏味,会否更把自己深埋在灰色情绪中,但有些事是要做过才知道结局的。
我在学校旁租了个小屋,在毕业后继续我的大学。关于她,只能在文字间欣赏。在半年后,又一次见到她。长期独居的沉默让我面对她时只有拘谨,她走过来抱我,突然的陌生感中我打个寒战。我在惯性中耽搁太久,早已忘记一路何为。
雪纷纷扬扬的坠落,银白的出租车在昏黄路灯下悄无声息的驶过。暗夜里她的身影模糊起来,终于走进未知的方向中去。这个冬天如此的寒冷,我蜷缩成一团捂紧胸口的一丝温热,在寂静的小屋里瑟瑟发抖。
我向南走,与她隔了千里关山。有意无意回避她的消息,在尖啸而过的地铁中没有她的嬉闹,开始过一种规行矩步的生活,只是在夜班车回程时会泛起些慰藉似的缅怀。慢慢也发现,其实4年间,我和她的记忆只是关乎衣食住行的简单,不曾有过骇人痛楚,不曾有过浪漫满屋,只像一幕幕路过如书页随岁月泛黄翻卷。我不知道记取这些的意义何在,我唯一确定的是,既然已经成为记忆,又怎能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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